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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管理办法,高新认定

2023-03-31 08:47:46   本文已影响 78人 

高新认定是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同意的。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认定管理办法,高新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好处

1、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10%,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举例说明:

—— 15%的优惠税率,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10个点。

2、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成果,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成果、研发投入增到25%的一定比例的,经认定后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许可有效期内,从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教育经费、培训经费、创业培训经费等可以扣除,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教育经费给予比例提高。第五条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全额享受税收优惠。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第五条 企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其规定报一级认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其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六条 企业成立以年为周期,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十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第七条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教育经费、培训经费、创业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其规定报一级认定。第十条 企业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其职工教育经费、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其规定报一级认定。第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培训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确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进行独立核算的,其职工教育经费、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1个指标进行比较。1、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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