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1、办理个人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4、职业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窗口工作人员半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查、决定受理,不受理;
3、 审查员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5 、 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受理机关应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登记,发给登记机关《登记决定通知书》;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不予核准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补正的全部材料和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重新做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核准的,不予核准的理由在二、《登记决定通知书》后15日后或之前继续使用,并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提供必要的文件及说明)。
以上是人们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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