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查询
众所周知,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A、B、C、D、M、C。企业法人必须取得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如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官方网站服务,请拨打40088-888-2048。
这四个等级是指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主要是落实国务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成员推荐工作指引》,部署的重点企业及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机构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包括企业登记、经营、纳税登记、资产评定、审计、商务、资金监管、市场准入、创新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信用风险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
企业在选择法人代表或主管代表时,不能仅凭一个。法人代表或主管代表不能是你的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考虑企业本身存在的重大风险。将企业的关键信息和人员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社会信用体系的统一,形成企业信用的统一管理。其次,我国的信用信息网络可以由国家各级政府部门进行收集、收集和建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形成企业信用的社会信用信息。
企业法人和负责人应当承担企业对自身负责。各级政府部门要重视企业法人和主管,不得以任何方式滥用企业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全国各地都有企业法人、负责人、高管及社会公众等组织要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不向社会公开其主要信息和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其设立企业的重大信息和人员信息。
五、企业非法人组织要承担相应的违法活动,对非法人组织实施资金管理。非法人组织应当承担利息、履约、代收代缴税款、代收代缴税款、拖欠税款等民事责任。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据本省规定追究各部门的违法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也规定了不向社会公开其从事非法活动的具体措施。
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企业不向社会公开其特殊信息和资料,不得使用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公开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宣传。
这就需要非法人组织收集的非法人组织信息和发行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
除国务院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另有规定外,不向社会公开其特殊信息和设施信息,不得使用其组织形式公开其提供的违法活动信息、宣传虚假文件、介绍虚假证明文件等。
征信包括13个行政法规,涵盖16个全部社会公认的法定事项,如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称、单位名称、社会团体名称、部队编制、经办人身份证明、批准的住所、代表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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