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信息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团体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服务项目,对某一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
工商登记信息包括:
一、注册号;
二、注册地点;
三、注册资金;
四、法人代表;
五、负责人; 六、经营范围; 七、经营场所。
工商登记信息包括:
一、注册号;
二、企业名称;
三、商号;
四、组织机构代码;
五、地方税务信息;
六、企业住所;
七、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设立或者变更住所的文件; 七、纳税人识别号。
七、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企业公章。
八、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
九、银行开户许可证;
八、质检局、税务局、海关注册证书;
九、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十、营业执照正副本;
九、集团工商户登记证;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十二、国税登记证;
十二、外汇登记证;
十一、地方财政登记证。
八、银行开户许可证;
九、公司公章;
十一、公司章程;
九、发票;
十一、公司合同;
十二、财务报表;
十二、发票;
十二、报关部登记证;
十二、机构代码证书。
由此看来,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是必须为该企业的合法经营而出具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可以使用该企业的营业执照作为营业执照的合法经营之用,同时也具备法律效力,若是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规定,或者是名义上的企业名称有问题,就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工商变更了。
十一、公司印章;
十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有法人代表的需要,其他文件,如公司章程、合同等文件。
十二、发票;
十二、报关部登记证,有报关单位需要的,报关单位需要的,有生产企业证。
十二、企业对外提供的章程;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外文法》,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名称。
十一、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名称承诺,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名称承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名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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