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
该局网站
纳税人关于集中处理涉税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互联互通新技术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纳税人可登录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 GO)中的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地址、联系电话、乘车路线及发票号均已公布。纳税人可通过本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手机、网页浏览器访问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人选择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登录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填写情况,并为纳税人进行电子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送达、业务办理等操作提供了指导。纳税人只需填写《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的原始单据,即可自动享受办税服务厅邮寄服务。
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税务局的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手机、税务局网站登录页面、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当前发票获取、状态更新等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手机等客户端,查询成都地区、单位、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建制级单位、电子政务级干部和社会公众的相关信息。
申报纳税。在“非接触式”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中,使用电子税务局所辖机构的电子税务局,将申请的税控申请信息自动传输到客户端,在完成申报后,申请人可以登录成都电子税务局,点击“非接触式”发票的电子申请,进行电子税务局抵扣和打印。
备案。登录成都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交税”,选择“等待开票审批”,然后选择“电子开票”或“非接触式”发票进行电子交付。单击“打开发票验证码”后选择“抵扣勾选”类型,或选择“扣缴勾选”。填写生成并上传勾选确认号,确认确认签名,并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
申请后,下载税控开票软件状态,进入税务局流程。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选择发票“抵扣勾选”或“当前抵扣勾选”,确认所有须填写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均已上传。
其中,注意事项:
1、检查票种,检查发票核定用途
票种核定时间一般为每月10号以上,发票票种核定期限为2天,检查纳税人
检查后,点击“抵扣勾选”,确认所有须填写的发票均已上传,并确认所有须填写的发票均已上传。
2、确认时限
注意:
一、任何增值税发票都需要在次月的15号之前进行认证确认,否则不予抵扣。
返回股权变更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