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成绩查询入口
税务师考试成绩示例
1. 进入“名单”
准确的看到所填报名单中所填报的税务师的名单,看他的分数。分数一般表示你是会计的,操作,不会太差!
2. 通过纳税检查期间
准确的看到所填报的税款和纳税记录中所列的税费,看他的分数是否清楚,或者是否正确,如实的检查所填报的税费是否确实存在,有没有偷税漏税现象。
3. 通过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对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账簿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4. 检查纳税记录是否准确,检查他的税种是否正确,计算成本是否昂贵。
5. 通过自主检查,确认自身是否符合规定,纳税能力是否达标。
6. 检查实际经营是否有异常情况,检查是否及时按时进行申报。
7. 支付比率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存在虚假支付风险。
8. 纳税是否按照国家的要求使用实时缴纳税款。
9. 纳税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每年是否应按照核定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10. 纳税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每年是否应按核定的比例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1. 监测是否正确,查看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2. 纳税是否满足下列条件:
纳税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但是必须在办税服务厅当场缴纳。
12 是否存在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税款,以及在地方税务局尚未处理完税事项。
12 是否存在虚假的应税行为。
12. 纳税是否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纳税是否照常进行,是在报表中,该栏“确定纳税人经营期和计算明细”附表中的号码是否符合规定。
13. 是否存在误报,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进行了纳税调整。
13 是否存在未在办税服务厅现场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税款?
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能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等2 类信息技术征收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对纳税服务、征管系统服务、税收征管系统服务中已填写并核定缴纳的税款进行了调整。
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13. 纳税人因实际发生业务、经济往来或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开具,并加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印章。
14 . 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能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税款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等2 类信息技术征收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的规定,在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写《未缴税款>等3类信息技术对应的进项税额>后仍未认证或未足额缴纳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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