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规范税收执法,提升执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自2021年11月29日起,市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春风便利征税行动”。
此次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在省行政区域内复制推广,涵盖了我省各级税务机关在纳税期间的纳税服务需求,在我省推广网上办理渠道,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同时,针对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为保障“放管服”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好了准备和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纳税环境。
一、利用信息系统全面覆盖,以电子政务方式向全国推广
自2021年11月1日,全省国家税务局“春风便利征税行动”在省税务局和省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据悉,该局自2021年1月1日开始,通过手机APP、移动APP等渠道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供涉税信息查询服务。通过推行短信服务、手机APP等信息查询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可查询的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税源信息共享
自2021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做好“优化纳税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国统一应用客户端”提供涉税信息查询服务。从201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在办理必要涉税事项时,可以实现税源信息“不用跑到办税大厅”,在全国范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税源信息“不跑到办税大厅”。
四是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税务执法,对各种涉税事项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税收信息,避免误入歧途。
【/s2/】五是改变纳税人、减税、减费的情形。
【/s2/】六是实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事先行动。
推进税收“放管服”改革。
7月31日,迎来了第一个纳税人、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首次代开专票的日期。在此之前,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新办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首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征管要求。
“新办纳税人首次代开普通发票,应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领取并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表格需要填写“销售方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栏,由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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