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解读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上蔡县耕地占用税标准是多少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耕地占用税哪年转交地税局征收的
原则上是2008年元月1日,但有的省份在2009年元月1日才移交至地方XX局。
依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XXX令【2007】511号)
第十二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XX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XX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XXX发布的《中华XX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上蔡县耕地占用税标准是多少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为: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元至10元;
(2)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元6角至8元;
(3)人均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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