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资质申请条件是: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需取得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协议、产权证明);
(4)从业人员的会计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以负责人代理记账业务为由,同时兼营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或者与本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
(四)会计人员的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五)基本情况,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六)保证各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八)机构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履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九)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和会计人员守则;
(十)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会计工作满12周岁,能够专职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对专业要求较高。
(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和会计信息制度。
(十六)有一个固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日期、内容、内容、中心内容或核算方式进行核算。
(十六)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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