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房产税和土地税是什么意思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土地税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何区别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哪些情况要交房产税和土地税
一、根据《中华XX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XX团体、XX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XXXX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XX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根据《国家XX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XX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XXXX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XX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土地税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何区别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2.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房产税和土地税是什么意思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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