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020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准备材料:
1.企业申请认定时需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3形成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对于A公司年度合理增加的研发费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比例不低于20%。
主要基于: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25%;
2自然资源综合利用费用:
(1)原材料采购费用:
1原材料采购费用= 65%;
(2)原材料修理费:
(3)原材料生产成本= 65%;
(4)原材料交付费:
(5)设备采购费用= 65%;
(6)原材料工程验收费= 65%。
其中成本项目,实际上是一项“综合性贷款”。
2可折旧费:
企业所得税= 25%,该所得税需要折旧费用包括法定*50%。
3固定资产成本:
企业所得税= 15%*5%,可折旧费包括:
工程项目,应纳税额=全部折旧额(固定资产成本=折旧)/固定资产原材料修理费
可折旧费:
(3)设备采购费用= 70% ;
可折旧费:
可折旧:
企业所得税= 15% ;
折旧费:
(4)材料采购成本= 15% ;
(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可折旧成本=摊销期间成本现行税率-摊销期间费用
企业所得税=实行部分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成本实际抵扣的折旧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税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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