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怎么算的?
地税是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的税种,国家在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地税是政府征收的一种税。它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地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设立的从事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每个城市的地方税务局都是不同的,不分定额和地租征收;因此,地税的缴税情况也是不一样的。
这里有一个关于地税如何计算的详细参数。
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顺序开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印花税》,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上分别加盖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同时是“一般纳税人”的,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例如,如果价税负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500元/月(一年6万元)计算应纳税额。
该政策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郊区企业”)开发的“一市一市一市一品”,即在县(市)的行政区域内,按照“省”的行政区域平均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哪些政策规定?
此前,该政策出台以来,很多地区都在不断探索“一市一品”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存在限制,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政策制定了非常重要的规定。
举个例子:深圳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原增值税纳税人A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016年4月在市(市)以外的行政区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400万元,税额为4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为42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为420万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读:
一、销售金额
,一支付金额
,二相关政策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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