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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相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目
税务机关对不在规定范围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以下简称“核定征收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不在一般地域范围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问题
本公告所称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法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申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三、会计账簿启用征收的方法
会计账簿启用前,需要先进行记录和分类,会计账簿启用前,企业必须将完整的账簿设置详细的账簿,并按照账簿启用。可以说企业的账簿启用主要是收集企业的日常业务往来,进行记录和分类,用于记录和分类账簿。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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