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让你一目了然。下面这篇文章就是关于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让你一目了然的干货,想必大家都非常的好奇。
一、公司注销流程
1、清缴税控及发票
1)纳税人携带《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毕的空白发票,连同填妥的《发票缴销登记表》,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对各类需要验旧供新的发票,纳税人必须携带验旧发票进行验旧。
3)破产企业,以《企业破产法》为名的,破产企业应当以《企业破产法》为名,在破产企业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破产企业在清算过程中会牵涉到未登记的和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发票,或者擅自销毁账簿,结清未登记为他人,未使用发票的,可以继续作为注销税务登记;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破产企业需要同时持有《企业破产法》和《企业破产法》。破产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提供符合以下条件:
1.未依法在破产企业清算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由于破产企业清算的实际情况不同,而且,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程序终结后,公司注销清算小组的成员只能代表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但不代表所有的清算程序都可以进行办理;
3.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税务登记注销申请书》(包括注销税务登记、企业章程变更等);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未使用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财务章、个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税控设备、车辆购置税清单及复印件;
7.使用三合一或三合一地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开具登记表》;
8.如果发票已经交给购买方,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需要提供购买方税务登记资料。
9.与纳税人发生业务往来的,应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操作系统开具、联网,与上述相关附件并上传。
11.未使用“手工报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和未报代开的发票;
12.原发票强制报废和未交给买方的,需提供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13.税务机关未使用的发票,需提供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扩展资料
本次新政中,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纳税人识别号申请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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