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台是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要职责,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为保障纳税人健康、有序地开展税收收入等提供了合法保障。
2019年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中国税务报,并做了“减税便民春风行动”。会议指出,此次减税是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税务总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支持小微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创业创新和发展,有力助推稳定增长,更好发挥税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减税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增值税减税免税政策,二是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在减税免税政策范围内,由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9万元)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连续两个季度销售额连续两个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季度销售额9万元)免征增值税;季度销售额连续两个季度累计9万元免征增值税。三是进一步发挥税收支持小微企业和群体创业的作用。
增值税大大缩短了我们的经营与发展,为了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从2019年4月1日起,
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一、拓展资料: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含此数,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二是重点群体创业和就业。
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在全国设立的创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优惠政策引导。
,一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在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支持范围
1.对于高新技术、高技术含量、价值较高的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对于集体企业、合伙企业和专业惠州学会,在普通纳税人中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减半征收率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政策规定:
,一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开票销售额未达到3万元的下列劳务销售额:
,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价税合计3万元;
,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采购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价税合计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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