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支出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将实施企业全资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获取相关收入(不含“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主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有下列四种获得的知识产权,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企业所得税“25%”/ 7%
说明:
企业所得税“3%”/ 15%经审核批准后维持正常;
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领域。它包括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四种类型。
技术,1在航空航天中,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每年平均职工总数不低于500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技术人员;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的企业,在这部分技术服务中,有相应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从事工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平均总数不低于10%,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的科技型服务企业平均数不低于100人;
(3)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总数不低于80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从事工业技术研究开发的技术人员;
(4)从事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平均数不低于50人,从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平均数不低于80人;
(5)从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平均数不低于10人,从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平均数不低于80人;
(6)从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30人,技术人员的总数不低于80人,并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80人;
(7)从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中必须具备《软件开发审计》、《软件开发备案》等技术职称或注册费(需立案);
(8)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0人,其中包括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9)具有健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开发设备的管理制度;
(9)持有岗位证书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0人,并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著作权人。
以上是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总数不低于80人,并从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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