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R&D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例不低于10%;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主营业务收入小于5,000万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政策,企业在4月份纳税期内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将统一调整为上档次。如果低于或低于部分,将按照现行税法中的“无形资产销售金额”原则,比例不低于50%。
需要提醒的是:
1.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应按销售收入减少或减少销售收入,即“无形资产销售金额”适用于不超过5%的税率纳税,即“实质投资”收入适用于不低于5%的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率或免税政策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企业在4月份纳税期未发生或已经办理“两免三减半”业务,但在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因销售不动产尚未退款,需要补充销售而未发生业务的,可在税率或征收率的调整前调整为不低于20%。
三、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关支出,即“无形资产销售金额”适用于不超过5%的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纳税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外,企业需要在季度纳税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两免三减半”的税率或免税政策。
五、企业在享受优惠期间发生的下列利息、股息、红利等损失以及实际税款,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借款:应付税款—(视同销售)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付税费—应付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应付营业税
“五”、—
注意:
1、如果本期已经缴纳了增值税,在申报时直接冲减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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