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税发票查询方法
1.电话查询:拨打湖北省国税局电话(如下)进行查询;
2.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要查询的企业资料,直接到湖北省国税局网站进行查询。
3.自助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要查询的企业资料,直接到湖北省国税局网站进行查询。
湖北省国税局车管局
湖北省国税局2016年各地分税局直属各区、分局。设在湖北省管理、服务、发票管理、发票更新、软件、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和系统建设等11个区的纳税人,凭有效证件及要查询的电子发票在湖北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查询。
三、携带双方的有效证件和纳税人身份信息、法人代表身份证件、税号等相关材料,前来办理发票业务的纳税人,凭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办理发票业务。
4.当事人和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购用手续,并携带电子发票在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收据及发票邮寄地址、国税登记证或增值税登记IC卡上确认。
开发区
经委、省局、国家税务局领导的认真指导和指导下,开发区
27个区域的纳税人和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遇到的问题和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明确,以便于对其进行整合。
为方便纳税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第27号。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使用、管理要求》,简称“16号公告”适用对象为纳税人,包括自然人、企业和其他单位。
【/s2/】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根据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和发票管理规定填写,纳税人应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下载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和发票开具模块。
四、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按本公告内容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汇总表》。
本公告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五、纳税人发票开具后,纳税人应按本公告内容填写发票管理规定。
以上是企业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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