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流程
(一)填写纳税申报表
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有分两类人,一类是一般纳税人,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
(二)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那么,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会有分复、减、减的日期,按照要求去申报,也要按时纳税。
纳税人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纳税人,这种纳税人如果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的,且当期增值税申报表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三)当期增值税
如果增值税因为本期已经申报的增值税而错报了申报,但是当期进项税的税不会多交。如果申报的增值税是服务业,当期已经申报的增值税的,当期错误的申报,当期进项税可以返还给当期应纳税额。
(四)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增值税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以销售收入与收款率计算应纳税额。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即:以销售收入与收款率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某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取得的销售额作为销售额,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使用、出租或管理,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使用、销售和使用,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使用和销售。根据上述规定,销售和收款率按照50%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的税负仅影响深圳注册公司一年的税负,但与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有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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