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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
国家商标局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一次提交,并且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将接收到商标申请材料,商标局进一步审核申请材料的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对于内容非常重要的内容,应当以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注册的决定。
商标的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商标是否具备独特性,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等。经审查合格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将予以核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从该商标上标注注册标志或出处,是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注册和使用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采用的没有法律意义的概念。两者在基本权利概念上存在差异。
一、商标局审查
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资格。
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商标局的审查员。审查员应当是商标局或审查委员会。审查员应当是商标局。审查不应当视为核准注册商标申请。
2.申请公告。
下列任何一项发生商标注册的事由,包括异议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权或者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1.申请商标是在先申请的商标。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商标权转让证书。
2.异议人认为其商标是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复审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至核准注册公告之日止。
3.异议人认为其商标是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复审成功后,应当予以公告。
4.不使用注册商标时,由于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不予核准注册。
5.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被认定为知名商品未被他人注册,且商标局引用该商标在先使用抗辩的,可以撤销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并可能提出在先驰名的商标注册。
以上是为了查询商标,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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