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中国商标申请量已达1384.2万件,同比增长74.4%,连续15年位居世界第一。
据悉,截至2017年3月底,中国商标申请量已达1384.2万件,位列全球第一。2017年11月,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287.6万件,位列全球第二。2017年4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提交注册申请2384.2万件,位列全球第二。中国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达313件,位列全球第二。商标注册申请累计超过1500万件,位列全球第三。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崔守东表示,随着商标法的深入实施,运用制度的改革红利日益释放,商标申请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商标注册申请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中国的商标品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17年3月底,中国申请人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已经位居全球第一。
商标注册申请量前三的申请人主体主要集中在中国,其包括:,1中国申请人,即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申请人即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即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每一项注册商标的申请(即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我国提交的商标申请),均须按其中一种方式提交,并按要求缴纳费用;,3根据指定的指定保护的国家/地区,即以逐一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提交的申请(即以逐一国家递交申请的),其商标申请基础是,应提交该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或其指定的一份申请文件。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者《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若在中国提交的商标申请,以及以联合申请国为单位的商标主管机关提交的申请,都必须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即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中国提交的商标申请)的,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即由对方在中国提交的商标申请中指定国为协议成员国,并且在每个国家指定的国家予以保护。
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主要指的是商标在中国获得商标权的法律保护。商标国际注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之间进行商标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的效力范围仅限于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的效力,即逐一国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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