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信息查询网
查询网站:http://scj.lss.gov.cn/
温馨提示:
1.如果自已查询需要被查询企业的委托书或律师介绍信到被查询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工商局查询,需要收取开档费用。
2.查询网站地址时请拨打当地工商局查询电话(有的地方不给查),一般10个工作日。
3.如果查询结果显示你的企业注册地址与注册时的邮戳不一致,则会被要求补办手续。
温馨提示:
1.如果发现该企业没有在注册地进行经营活动,或者开业后举报该企业,请拨打当地工商局的咨询热线。
2.经查询,该企业将“企业开办登记申请”发送到你所在地工商局,并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到你的注册地管辖分局查询申请。
温馨提示:
1.如果发现该企业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并通知申请人前往该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查询,一般当天即可知道该企业在申请注册时存在欺诈行为。
2.工商局收到企业注册申请后,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该企业存续的时间比登记备案时间长。
温馨提示: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的有效期为企业章程规定的核准名称日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的有效期为3个月。
3.经办人应在核准名称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事先预先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变更登记。
4.《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企业签署的委托代理人,有效期为依托登记机构提交的登记申请书为准。
5.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4.公司章程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复印件;
5.自然人股东出具的身份证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
7.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8.董事会决议;
9.申请登记的公司的租赁协议复印件;
10.对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及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授权产权人签署的租赁协议;
1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复印件。
以上是代理人复印件(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负责人身份证》,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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