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公示四川已经正式启动,很多地方也加强了对企业的信用公示。对于以前走企业信用公示的地方,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将逐步开放,并充分发挥在政府的管理监督和市场竞争中的示范效应,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社会信用服务。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于2014年3月正式上线运行,是我国自2016年2月正式上线运行。它是全国使用的最先进的网络信用信息平台,是互联网与大数据一体化、信息共享、互联网协同的最前沿。
为了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监管和服务的主动性作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于2014年3月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专门监管,旨在为企业履行“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承诺。
公示系统逐步扩大,形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治理和企业经营的良好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优质的市场信用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以“放管服”、“信用”为框架,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企业失信“线上线下”、“双随机”监管、“非现场监管”等五大监管机制延伸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失信“黑名单”中去,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应用管控,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公示系统运行后,企业信用信息更加便捷,对失信企业的线上监管和线下运营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了全国“双统一”监管和政府治理的新格局。截至2016年底,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0529件,罚没金额712.57亿元。在查处的“线上线下”监管中,突出市场主体失信、恶意“傍名牌”的现象,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机关合作,促进失信企业诚信经营,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全面推进“双统一”监管,形成全国“双统一”监管和政府治理的新格局。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与行政机关合作的方式,形成全国“双统一”监管和政府治理的新格局。
统一监管
“双统一”监管是指将市场监管、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市场监管和部门协作,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统一的监管体系。市场监管“双统一”是指市场监管、行政、司法、商标、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各行业市场主体按照“五统一”标准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对全国市场监管、工商、市场监管、质检、商标等部门开展统一监管的市场主体。
在全面推进“双统一”监管、“双统一”监管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以市场监管、政府监管、部门协作、基层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为依托,在一定范围内统一、统一的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和部门协作,形成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和部门联动的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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