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用定额发票查询
1.国税机关:
刷卡:其他发票。
[发票领购、开票单位名称]:
2.地税机关:
通用定额发票查询[发票查询]:当月1日前开具的所有发票,必须打印在发票领购簿上,税务管理部门将作为会计报告。
[发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使用期限、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不得超过开票期限。
[发票填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除销售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在货物销售方栏填开。
[发票填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第八条规定,“七类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
[发票填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八条规定,“已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在5月1日前认证或收到的发票,可以继续填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在5月1日及以后开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季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可以选择按季度纳税或按月销售额或按季度纳税。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并抵扣进项税额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在5月1日及以后开具。本公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的公告]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判断]
本公告第一条规定了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情形。
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销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按季度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作为当期应纳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仅对商品和服务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允许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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