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综合服务的第一个部门,目的是帮助纳税人识别和查询有关发票的真实性。
国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
全国纳税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局,中国电子政务外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通市税务局南通市税务局南通市税务局南通市税务局南通市地税局南通市税务局南通市金融大街一楼。
该系统可查询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电子发票票证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1.发票查询:用户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和查询。
2.自助查询:请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以及密码进行登录和查询。
3.税务局信息查询: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电子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及下载发票。
4.自助查询:选择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地址:省)查询,输入发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
5.税务局业务查询:如需查询新企业,请在专用服务平台“税务服务”中选择“企业查询”,通过税务服务台或税务局税控设备进行查询。
6.国税局业务查询:如需要查询新企业,请在专用服务平台“税务服务”中选择“税务服务”,并点击“查询”按钮。
7.国税局业务查询:如需查询新企业,请在专用服务平台“税务咨询”中选择“税务服务”。
8.国税局业务查询:如需查询新企业,请在专用服务平台“税务服务”中选择“企业查询”。
9.海关总署业务查询:如需查询新企业,请在专用服务平台“税务服务”中选择“企业查询”。
10.中国电子口岸数据高科技研究中心税务服务平台“税务服务”
1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业务查询:如需查询新企业,请在专用服务平台“税务咨询”中选择“企业查询”。
10.在省税务局业务查询:如需查询新企业,请在专用服务平台“税务服务”中选择“企业查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电子口岸(CTA)税务局税务服务“企业查询”
12.企业查询:如需查询新企业,请在专用服务平台“税务服务”中选择“企业查询”。
1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业务查询:如需查询拟开展业务的纳税人,请在专用服务平台“CTA”中选择“企业查询”。
12.企业查询:如需查询拟开展业务的纳税人,请在专用服务平台“CTA”中选择“企业查询”。
12.分支机构查询:如何办理企业账户
1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业务查询:在网上委托打印“企业查询档案系统”,然后提交给税务机关。
1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及计划单列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市及计划单列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业务查询:拨打12333电话(12333)进行查询。
12.直接传真查询:拨打12333,按照发证机关的要求,提供《企业受理通知书》和《企业基本信息查询人名卡》。
12.开设企业基本账户
在单位地址注册的公司登记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信息:
(一)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新办企业可在本市16地级上报组织机构代码);
(三)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四)本年度决算报告;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六)法人身份证原件;
(七)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
1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2.财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地址;
13.与单位的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日常工作的书面证明。
以上是信息:
一、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成立顺序
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相关说明。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章更换章
四、纳税证明,加盖申报专用章,法人私章,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新开基本户、所有者编码、开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房租合同复印件,开户许可证、租赁合同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发票专用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开户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税务机关公章,法人公章,财务章,公章,专项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已载明的事项,加盖公章
六、相关手续章,跨区迁址,名称变更,法人公章、公章、发票专用章丢失,需要重新申请的,先申请刻章,再申请办理税务变更,办理银行账户变更,新版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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