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收新调整的介绍,以下工作涉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纳税人也必须依法按照政策完成纳税申报。
2022年税务新调整的内容
第一,调整应纳税额,抵扣应纳税额,差额征税对象的调整,税率调整,本期应纳税额调整
2、本期应纳税额调整,税额调整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
2.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调整为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3.已注销的不动产为12个月或者4个季度。
4.差额征税条例规定,本期应缴纳的税款不包括:
1.销售不含税销售额,扣除购买方收到的全部价款后确认销售收入;
2.增值税纳税人以不动产为进项税额,按照现行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
3.已缴纳的增值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执行期限为一个季度。
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缴纳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缴纳9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缴纳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支付9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已执行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1.对小型企业和微利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超过2万元,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缴纳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月销售总额不超过3万元(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提供服务,需要取得货物或者技术的进出口、转卖或销售的;
(二)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
(三)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以及相关的服务的行业;
(四)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或者需要取得货物或者服务的;
(五)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以及相关的服务;
(六)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需要取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七)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需要取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八)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但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或者需要取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
(九)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但兼营该项服务的;
(十)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劳务的;
(九)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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