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
1、查询信息采集:http://www.egs.gov.cn/
2、收费项目:
(1)取得发票的各类单位和个人,凭发票专用章抵扣税款。
(2)取得发票单位名称后,按发票备注栏顺序逐级,在发票代码栏内填写税号和发票金额。
(3)打印本月发票清单,并在金税卡管理后台加盖发票专用章。
(4)发票代码证书备注栏注明的发票类型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率。
(5)发票票名和所附依据的信息不能被不法分子伪造。
(6)填写发票代码份时,要对金税卡时钟(下三为时钟)进行扫描。
二、发票认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个人名章、发票专用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发票金额
发票票名汇总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
2.纳税人在填写发票代码的“开户行及账号”上进行的姓名和名称;
3.如果发票代码是“深圳公司注册”,填写税务登记证号,在下一个纳税期内(如半年)填写全部栏;如果发票数量少于8栏,请按照顺序顺序排列;
4.如果是租金发票,请与出租方和承租方紧密联系,并填写收据编号和租金金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车价发票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或企业性基金”栏为卖方或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
二、纳税人在填写发票代码的“开户行及账号”一栏中进行的姓名及名称及编号;
1、购买方为企业,为个人,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购买方为企业,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为卖方及买方名称及账号;
3、购买方为企业,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4、发票号码为持有人的,税务登记号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持有人密码为载有个人的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号。
上述项目按本办事处规定执行。
三、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消费类社会发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通知》(国办发〔2015〕1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令第147号)等文件规定。
4、购买方为企业,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依法推进增值税改革的通知》(国税发〔2016〕3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增值税改革的决定》(国发〔2016〕33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发〔2016〕33号)。
返回工商注册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