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是为了全面了解辽宁省国税各项改革措施,同时加强国税电子专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申报的效率,方便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
主要功能:
一、征管职责
全面系统申报的范围是:国税和地税申报部门利用软件,简称电子申报系统,按照大数据平台、信息系统、程序等对申报缴纳的税款进行精准统计,并将数据上报送给纳税人,由纳税人以电子方式完成申报缴纳。税收征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纳税人的数据进行监控,对国家税源、征管手段、信息系统的变更、更新、修改、优化以及网上纳税申报的实际操作,进行税收征管与税务机关的业务协作,为纳税人和税务机构的纳税人提供网上税务办税、网上涉税事项的便利,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二、纳税人的识别来源
(一)申报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纳税人识别号
1.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
2.企业法人名称、负责人和分支机构及分支机构;
3.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5.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业务范围
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小规模纳税人项目的财务选择;
3.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4.其他纳税人。
(四)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1、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以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以及提供应税劳务,年应纳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月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如果你的购买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你的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你的购买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且年应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如果你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且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那么,你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方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则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方的应纳增值税发票的应纳税额,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月销售额不超过80万元(含)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超过80万元,但扣除本期房地产销售后不超过销售额,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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