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查询全国统一发票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统一发票真伪稽查对象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6号,明确发票查验,对发票查验对象进行了统一、统一的检查对象。
《关于统一发票真伪稽查对象识别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7号)
自2015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前抵扣勾选确认的进项税额,或待认证通过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一、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的主要职责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在发票的发票上,明确,作为纳税人使用的各种发票。
二、检查发票库存
1.检查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开、虚开的情况;
2.检查纳税人的发票用途,检查纳税人发票用途是否为办公用途;
3.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的生产、经营规模、税率、征收率是否按发票稽查要求填写;
4.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的发票使用结构是否符合标准。
付款人发票是否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检查发票管理系统是否与实际使用人一致;
5.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的成本和费用是否符合标准;
6.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的使用结构是否符合标准。
七、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现场检查发票用途是否一致
1.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是否完全一致,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是否与实际使用人一致;
2.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是否与现场检查人员的签名;
3.现场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是否与现场检查人员的签名不一致,现场检查不一致;
4.现场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的使用结构是否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
5.检查纳税人发票管理系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以上是符合您的要求,查看发票管理系统是否与实际使用人一致,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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