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驰名商标”,(well)、“著名商标”,(第三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称为中国驰名商标。它们是“中国名牌产品”,是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驰名商标”,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一些消费者而言,它们往往是从“字典”中发现并转移到另一个消费者,这其实就是“品牌”,一个商标可以被认可并受法律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well)、“well”、“董志明”等,是一个品牌。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申请正式认定的商标类型,在国内为社会公众所熟知,享有较高声誉。驰名商标的保护不限于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在申请注册或使用不同或类似商品时,不会被注册和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广泛的专有权。此外,持有“驰名商标”的企业的公司名称和网站域名将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错误,如公司名称已核准注册,特殊标志及商品或服务尚未注册,如何查询是否已预先注册,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等。,这些都是商标注册中常见的错误。商标在注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被驳回。
此外,即使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不诚实,也可能面临类似的判定。所谓不诚实,就是指注册商标申请时填写使用的文字或图形不规范,被他人重复。这种主观的判断结果,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注册商标是否合法的一种考验。在商标查询过程中,发现注册申请人的商标和注册商标中的商标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可能导致驳回,从而造成商标注册失败。
这种在商标查询过程中不能主观臆断,必须在《商标查询单》上进行核对。而且查询后也不能马上修改,必须重新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此外,《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注册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或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收到申请书后,审查员会对申请书内的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如审查通过,会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若驳回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证书申请人将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此外,《商标法》明令禁止使用《商标法》第十条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
这是因为汉字、拼音、外文、数字、图形等要素含有,属于我国所保障的范围。
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返回代理记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