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发票真伪查询官网
定额发票查询官网一:
定额发票代码是定额征收发票的基本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定额发票查询平台等征收发票真伪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明确了“一照一码”纳税人识别号,可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各部门的信息查询栏进行查询。
为方便纳税人查询发票真伪,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16年6月1日起启用启用“定额发票查询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16年6月1日起启用“定额发票查询”功能,为纳税人提供发票查询。税务总局决定于2016年6月8日启用“定额发票查询”功能,将启用“定额发票查询”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2016年6月30日
新的发票查询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6月30日发布
第一条为方便纳税人查询发票真伪,加强发票查询管理,维护国家纳税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前款所称累计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本办法所称累计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三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规定,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第五条规定,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五条规定,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第六条规定,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收款率。
第七条规定,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本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出口退税率。
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第八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12个季度的销售额中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不包括免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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