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发票自动查询系统网自助查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查询纳税人识别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第一条,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的查询规则作出了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最长的号码。该号码既是纳税人识别号,也是纳税人识别号的基础。
税务局本着互联网的基本功能,通过税务门户网站、第三方电子注册模块等多种途径,实现纳税人查询税款的自动查询。纳税人只需在“货物和服务税司”的一个模块,即可进行信息的查询和获取。
国家税务总局为纳税人开通税款功能,税务机关不再向纳税人开具发票。纳税人只需在“货物和服务税司”的一个模块对接一个编码,即可通过税务登记证中的“识别货物和服务税司”软件,在“税务登记证”中输入市场主体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从而实现纳税人信息的获取。
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款所属期为纳税人最重要的涉税业务,反映了当前纳税人在提供涉税服务时的需求,以及在“税款所属期”中的征管风险。
通过使用税款所属期信息查询,纳税人只需在“货物和服务税司”模块中查询公司的相关纳税信息即可,不需要重新采集企业的相关纳税信息。
以上是款显示,纳税人只需在“货物和服务税司”里采集“商品和服务税司”软件即可,从而实现税务登记证中的“自动采集”功能,实现纳税人信息的获取。,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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