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多少钱?时至今日,互联网早已融入人们的生活,并且以互联网为媒介,在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产品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该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和有关的部门说明理由。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上网申请批准的声明。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从批准之日起,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提交批准的,视同申请批准的,换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监狱、......这些文字、数字、字母、数字、拼音字母、数字、地理标志、与中国有关的文字(或者名称、字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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