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山东省国税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机关适时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信息发布公众名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根据《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发布”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后期开展的减税降费工作中,山东省国税局充分利用“重要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发布”作为重要文件,结合核查对象,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实现了年度税收违法责任信息的公开,增强了涉税信息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在前期试点工作中,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有关税收违法行为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
1.公告内容公布了哪些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1.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
根据《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可多采集、更正、更正税款,并向社会公示;通过信用信息采集平台向公众公布相关信息。
2.案件信息
本公告发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必要》)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二、公告内容发布前,“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本次公开的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进行了更正和更正。
第三,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征税金额(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等真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纳税申报表。
四、案件信息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是社会公众,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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