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纳税记录网上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纳税记录查询的通知
税安[2004]108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厅(局):
你局《关于个人纳税记录网上查询的通知》(国税发〔2008〕158号)
国家税务总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厅:
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记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36号),现就纳税人纳税记录中姓名的下列问题通知如下:
一、若纳税人为一个自然人,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为自然人或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二、纳税人纳税中,一个纳税人是否在地方税务局领取(
《公告》),纳税人未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或者未按照公告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除按规定保存文章《纳税申报方式(试行)》外,还将对纳税人处以每月200元(次)的罚款。
三、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四、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五、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前,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登记。
六、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迁入地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并上交《税务挂号》。
小编提醒您:向迁出地税务机关备案,如果迁出地税务机关将出具《税务挂号证明》,以便迁移,这个税务登记证也就是今后的税务登记证了,以后有纳税人将得到的相应税务挂号信。
以上是「税务登记」应当在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变更之前,向迁往地税务机关申报,防止欠税漏管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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