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税网上申报系统(VAT)是国家税务局开发的一种用于企业纳税申报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自动化办公系统。
流程图是:
打开国税网站,在国税网站首页的“网上申报”栏目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即可通过登录开票系统登录到办税服务厅。
登录后,纳税人选择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监制章。
打开税务窗口,点击“开票”按钮,即可通过登录开票系统办理增值税发票领购和开具发票手续。
北京:河北国税网上申报系统(VAT)运行管理视频会议系统
河北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市海淀区开发的一种用于企业纳税申报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网上申报系统。
北京: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在北京以外地区正式实施纳税人登录系统。
北京: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燕山地区税务局
登录界面:
进入开票模块后,在“增值税发票开票”模块中,点击“开票”按钮,在弹出的税务“发票申请”按钮中,进入“发票申领”操作模块。(详见下图)
进入开票模块后,在“增值税发票申领”操作模块下,点击“发票申领”按钮。
登录界面:
登录成功后,在“发票申请”一栏输入发票的结算,点击“添加”按钮,在下面的“开票处理”界面中,输入申请信息,点击“获取”按钮,出现以下七种情况,点击“获取”按钮,点击“获取”按钮,点击“税务收据申请”按钮。
发票领取验证码:
通过发票号码“身份验证”的方式,输入发票所需要的信息,点击“获取”按钮。
发票领取验证码:
点击“获取”按钮,在下面的“确定”页面中,输入发票所需的信息,点击“获取”按钮,在下面的“未登记发票”中,点击“获取”按钮,进入填写信息进行验证。
付款人:
通过“一站式”查询下载发票,点击“获取”按钮。
【/s2/】扣缴单位:【/s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如果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下载并查询税务机关开具的专用发票的相应信息,请在首次开具专用发票时填写相应信息,然后提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表》。
【/s2/】普通票查询【/s2/】
1. 查询: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的发票种类,应该按照征收率或征收率计算本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的全部价款、无形资产的销售额、收款率,如下图所示:
2. 查看:根据纳税人的发票用途,提供的发票专用发票的发行金额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信息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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