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专利申请样本
一、个人申请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专利申请人所需基本资料
1. 发明专利名称
2. 申请人的姓名、申请人的联系方式、邮编、国籍、国籍。
3. 发明专利申请单位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及附图、优先权要求、实质审查所涉及的客体(有关发明内容)。
4. 发明权利要求书
二、个人专利申请样本
1.个人申请
1.个人申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发明专利名称、发明专利名称、实用新型专利名称、附图
3.实用新型专利名称、外观设计专利名称、发明专利名称、所属技术领域。
1.个人申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属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不能提交)
2.发明专利名称、申请人名称、地址、国籍、发明人或设计人签字(无盖单位请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发明专利名称、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该单位名称、地址、国籍;
2.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上级单位名称、法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个人地址、国籍、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5.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为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为境外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8.自然人申请转移接续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转移接续的申请人应向注册地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受托人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移送给注册地税务机关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
(四)转让人的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以新材料命名的受理机构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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